立法院6日處理《勞基法》修正案,民進黨無視在野黨的抗議,強勢進行表決。針對延宕數月的「一例一休及國定7天假」爭議,民進黨透過國會多數強勢闖關,國民黨、時代力量及親民黨等在野黨無力阻擋,一例一休法案定調,而勞工國定7天假也確定刪除作為配套,勞工與公務人員國定休假將相同,法案預計明年開始施行。

為了落實全面週休二日,現行《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天至少有一天作為例假日休息(一例),不過,105年起全面落實週休二日,修正勞工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並且明定勞工每7日應有兩天作為休息日,其中一日為例假日、一日休息日(一例一休),而在「休息日」部份,勞資合議就可以出勤,休息日出勤的工資部分,加班2小時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1/3,2小時後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給予1又2/3。

另外,現行《勞基法》第37條,由勞動部指定國定假日的權限,回歸內政部所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與公務員一致;在該辦法中,應放假日為11日,勞工再加上5月1日勞動節,成為12日,比現在在《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勞動部指定的19天國定假日,少了7天,而7天國定假分別是: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

由於現行全面落實週休二日,政院提出「一例一休」法案,並刪除勞工國定7天假作為配套,在立法院會中,民進黨更以多數優勢強勢讓法案闖關,最終,一例一休以60票贊成、40票反對確定,勞工國定7天假也以59票贊成、39票反對,確定刪除,不過,今年12月25日的行憲紀念日勞工依舊可以放假(23日或26日補假),法案預計於明年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