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劉世芳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先前遭到最高法院判決敗訴定讞、土地為中廣所有的中廣嘉義民雄機房土地,在一份1952年的公文中顯示,並非政府補助中廣所購置的土地,而是國庫「墊撥」中廣購地,黨產會應該依據不當黨產條例的立法精神,將中廣在嘉義民雄的機房土地收回國有。

劉世芳表示,在1952年,行政院發給交通部的公文寫道,為了配合中廣的「反共抗俄」宣傳,將指示國庫墊撥新台幣223萬元,當中有15萬是用在購置中廣在嘉義民雄的土地,但至今已過超過60年,中廣都還沒有歸還這塊土地。

劉世芳強調,2003年到2015年間,交通部向中廣提出多筆土地訴訟,但唯獨嘉義民雄這一塊在2005年間被判決敗訴,認為土地是中廣所有,但根據這份1952年的行政院公文內容,這塊土地並非中廣所言的「政府補助」,而是墊撥,但當時不當黨產條例尚未立法,法律工具不足,因此最終敗訴定讞。

陪同召開記者會的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強調,公文寫道,「針對中廣執行早年反共抗俄宣傳活動,經費由政府出資,由國庫按需要陸續墊撥」,等同交通部「借款」中廣買土地,但法院卻認定,中廣認為這塊地是政府補助,判決與事實顯然有出入。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表示,「中廣不是中國的廣播公司,是中國國民黨的廣播公司」,中廣是代為徵購民雄土地,且是國庫墊撥給交通部,再委由中廣執行,這樣的關係相當明確,黨產會應該儘速就此案要求中廣歸還土地。

1952年的行政院公文顯示,政府墊撥款項給交通部,交通部再委由中廣徵購土地。   圖:柯昱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