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7日進行《勞基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的實質審查,先前力挺「兩例假」的時代力量黨團,17日突然放棄「兩例」的立場,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有人說兩例假太僵硬,但勞動部主張的「一例一休」又無法實質降低工時,因此,他們改推「一例一假」,除了例假外,另外一天為休假日,勞工出勤必須給予加倍薪資及補假一天,藉此促成實質的週休二日。
時代力量黨團先前提出的版本為「週休二例」,但例假規定,勞工除非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外不得出勤,引發中小企業反彈,認為彈性太小,黃國昌17日提出「一例一假」的修正動議,除了一天例假外,另外一天則為「休假日」,勞工要出勤只需勞資雙方同意即可,但工資必須加倍,且給予補休一天。
對於時代力量的提案,勞動部長郭芳煜下午備詢時表示,目前看起來,時代力量新提出的「一例一假」構想與行政院的修法版本類似,至少在「二例」與「一例一休」中間找到一個折衷的方法,未來會進一步看看勞工與專家學者的意見,再來考量。
勞動部提出的「一例一休」,勞工若與資方協商同意,可於休息日出勤,出勤2小時內,工資按平日每小時的工資額,再加給1.33倍,2小時以上,則按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66倍,但未有補假。至於時代力量新提出的「一例一假」,勞工可於休假日出勤,且工資加倍,並給予補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