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有許多觀光客熱愛的寺院,也有許多書籍介紹這些寺院的精華重點,旅行雜誌也會不時推出京都特輯,總之就是不厭其煩地介紹寺院。這類出版物多半以照片來呈現美麗的庭園景緻,賞心悅目的排版、以照片為視覺中心成了常態。

其實刊登這些照片的經費不容小覷,行情價是一張照片必須支付寺院約3萬圓。當然,就和現代建築一樣,寺院的建築物和庭院沒有肖像權或設計權,照說出版社沒有義務支付這筆費用。即使不付半毛錢,直接把照片登上雜誌,在法律上也完全站得住腳。即使寺院提出告訴,也不可能贏。

儘管如此,大部分的出版社還是遵循慣例,繳錢給寺院。我還沒聽說過有哪家出版社敢拒付,所以都任寺方予取予求。因為就算在法院贏得免付費的訴訟,也沒有意義。因為寺院日後一定會將該出版社列為禁止往來戶,不只是庭院和建築物,連佛像也不准他們拍了。萬一演變成這樣,將來就別想再推出照片彩頁了。對出版社來說,完全是贏了也只有吃虧的官司。

給寺院的錢,一律被視為宗教捐獻,向來當做是出版社崇敬佛教,獻給寺院的布施。我認識的編輯大部分都稱它為「志納金」。這裡的「志」是「寸心」之意,因為算是聊表寸心,所以叫做「志納金」。但我實在看不出付錢的出版社和編輯有什麼敬神拜佛的信仰,就我所知,付錢給寺院的責編,沒有一個嘴裡不嘀咕的。

「去你的布施、去你的志納金!不管怎麼想,不就是銀貨兩訖嗎?」

這若是志納金,端看「寸心」的大小,捐出去的金額應該也會不同。應該就和香油錢一樣,全看捐獻方願意拿出多少。但寺院的索價幾乎成了公定價,很難視為是一種布施,所以我認為編輯們的埋怨合情合理。

但寺方可能也有自己的一套說詞,我猜他們會反駁:志納金沒有公定價,我們只是提出一個參考行情,要多給也無妨呀。不過要是出版社付的錢少於這個金額,寺方一定不會接受。

我再三提到的「3萬圓」這個數字,據說是大部分寺院彼此協商後,決定以這個數字做為行情價,但並未形成壟斷。聽說端看出版社與寺院的交情,有時也是有折扣的。相對地,觀光勝地的寺院,也可能喊出更高的價碼。

偶爾我會聽到「金銀苔石」這個詞。這指的是刊登照片時,價碼最高的4大人氣寺院(註:金閣寺、銀閣寺、西芳寺(苔寺)、龍安寺(石庭)。傳聞有時一張照片可能索價高達20萬圓以上。當然,我沒有能力查證此一傳聞的真假。這4大名寺的風評,也有可能是遭到不負責任的加油添醋,因此志納金的具體金額就點到為止好了。

不過4大名寺的刊登費用比別的地方高,是不爭的事實。一些書籍─多半是介紹庭園的書籍─就揭露了這一點。我看過一些書,它們血淋淋地顯示出刊登知名寺院的照片是要花大錢的。

明明大半的庭院都以照片介紹,唯獨「金銀」等級的庭院是以插圖示意沒有照片,每當看到這樣的書,我就不禁心生憐憫。----啊,這家出版社付不出「金銀」等級的價碼,為了成本考量,只好使出用插圖代替的苦肉計。這表示有些寺院的照片開價,比插畫的酬勞還要高……

這就是我猜想4大名寺的志納金應該就如同傳聞那樣驚人的理由。不過知名的東京出版社應該很少用插圖來矇混過關,會採取這種節省成本做法的,多半是地方型的小出版社。相較之下,東京的媒體集團出手就闊綽多了。

正因為有這樣的狀況,所以出現批評的聲浪,也就不足為奇了:刊登照片要錢,這件事全怪在京都的觀光寺院有失公允。寺院膽敢如此獅子大開口,東京的媒體也要負一部分責任。他們在與寺院談判的時候,懶得討價還價,不管寺院開價多少,反正付了再說,等於是砸錢解決問題。就是因為東京這樣亂搞,才會讓名寺得寸進尺……

一開始我就說過,京都人會如此自命不凡,部分是因為東京媒體吹捧,用華美的辭藻將京都捧上天,讓洛中人的眼睛都長到頭頂去了,害得洛外長大的我也受牽連。看來觀光寺院的趾高氣揚,也完全符合這種模式。

作者:井上章一(日本關西建築、文史學家)

(本文摘錄自三采文化出版的《討厭京都--古都背後,不可一世的優雅與驕傲》)

作者井上章一將在京都生活60多年的觀察與思考,完成這本《討厭京都》新作。   圖:三采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