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內湖購地弊案,懷疑內部人涉關係人交易,14日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經檢察官漏夜複訊,認為中信銀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與主任秘書陳永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且有逃亡串證之虞,15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接獲檢舉稱,中信銀去(2015)年7月花51.4億,買下長虹建設位於台北內湖安康段大樓,質疑有中信內部人涉及關係人交易。經檢方調查後發現,疑有中信內部人內神通外鬼,聯手浮報內湖廠房及行政大樓房地價,藉此套取中信資金,中信以高出市場價格17億的資金買下,造成中信損失。

檢方查出,內湖廠房地主為永約開發,長虹建設與永約開發共同興建內湖安康段大樓,而永約資本額僅百萬,不足以支付購地貸款,檢質疑幕後金流恐來自於張明田家族公司,因張明田任職於中信高層,不排除資金恐來自中信內部關係人。

檢方14日約談慶瑞開發董事長巫春香、張明田、張明田胞弟張明人、陳永晉、中信銀行舍管理部副理柯弘達、中信銀行舍管理部協理陳立三等6人,巫春香限制住居後請回,張明人與柯弘達遭限制出境,陳立三以200萬元交保。

檢方經漏夜偵訊,認為陳永晉、張明田涉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