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日本311大地震引發的海嘯災難已經過去5年了,但喪失親人的痛恐怕永遠不會消失。該海嘯吞噬宮城縣石卷市立大川小學,造成74名兒童遇難,仙台地方法院26日做出判決,判定宮城縣政府與石卷市政府須賠償23位罹難者家屬14億日元。

2011年3月11日下午2時46分,東日本發生大地震,在地震停止晃動後,大川小學教職員帶領兒童們在操場避難,當時在校有108人。約下午3時30分左右,教職員聽到市政府廣播車發出的避難的指示,遂於3時35分左右帶領兒童開始向距學校150公尺左右的堤壩附近移動,2分鐘後,在37分左右不幸遭遇海嘯。

《每日新聞》報導,仙台地方法院裁判長高宮健二指出,教職員在海嘯來襲前的7分鐘,就聽到市政府的廣播車輛發出的警告,卻沒有立即帶領兒童避難造成死亡事件,明顯是校方過失。

「共同社」指出,大川小學距海岸約4公里,雖然不在預期中的海嘯侵襲區域內,不過既然市政府已經透過廣播車發送海嘯逼近的威脅,以及要民眾儘速往高處避難的威脅,而且當時沒有任何因素會阻礙校方帶領學生避往後山,但校方沒有往後山移動,而是避往高出大川小學約7公尺的堤壩,但當時預見海嘯約6~10公尺高(實際為8.7公尺),導致後來悲劇發生,除了74名兒童喪生外,還有10名教職員也罹難。

74名罹難兒童家屬中有23人提出集體訴訟,要求相關單位賠償23億日元,判決結果公布後,54歲的原告團長今野浩行激動表示,家屬的主張總算獲得認同。石卷市市長龜山紘則在記者會上表示:市政府負有道義上的責任,是否上訴將儘早決定。這次法院判決認定校方的過失與造成兒童罹難存在因果關係,將影響全日本學校更注重如何因應天災等危機處理。

日本仙台地方法院26日判定宮城縣政府與石卷市政府,須賠償喪命於海嘯的大川小學生罹難者家屬14億日元。   圖:翻攝《每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