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開放台電」成員、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25日上午於行政院大門口舉行記者會,宣布要籌組「公民電力公司」,邀請人民一同「團購」民生用電,在免修《電業法》的情況下,就能達成真正的電力自由化。方儉表示,「台電積重難返」,從內部改變已經不可能,因此他甘冒大不諱成立外部公司,就是要跟台電競爭,並取而代之,讓人民有權選擇電力公司,選擇自己想要的電。

方儉表示,「台灣其實不缺電」,缺的是需求面管理,因為從能源局公開的數據顯示,全台發電機組的裝置容量有48GW,但台電公布的數字僅有41GW,中間少了7GW的汽電共生。能源局合約也顯示,台電擁有絕對的調度權,每年購買的汽電共生電力達100億度,足以支應尖峰時間的電力調度,不可能在電力需求只有32GW時就缺電。

方儉強調,解決之道,就是做好需求量管理,而現行《電業法》對於電業規範相當寬鬆,民間可以自由籌組公民電力公司。他打算開放每個民生用電戶以2000元入股,安裝智慧電表,透過尖離峰時段的不同電價達成「需量競價」,透過尖峰時段節省用電,離峰時段多出的電賣回台電,來縮小尖離峰的用電差距,提升發電機組的效率以及電網的穩定性。

媒體質疑,所謂的「公民電力公司」其實就是電力調度辦法,為何台電不能做?方儉強調,因為台電有太多不正義之處,包括電表的採購過去一向被大同及中興電工兩間業者所壟斷,另外,尖峰缺電若被打消,「對台電是如喪考妣」,過去30年欺騙人民的事情也被埋葬了,因為這是台電的神主牌。

至於「公民電力公司」是不是要跟台電競爭,方儉說,「為什麼不行?」他強調,台電的不當利得相當嚴重,但已經「積重難返」,無法從內部改革,只能從外部透過籌組「公民電力公司」來團購電力,促進能源轉型正義,讓消費者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電力公司,選擇自己用電的權利。

對於行政院上週公布的《電業法》草案,方儉則批評猶如《台電組織法》,讓「台電」這個組織形式入法,不但不能自由化,還造成台電壟斷的法制化,他希望行政院長林全能深入調查,比照「金融監管沙盒模式」監管電力,了解台電提供電力資訊的真實性與有效性,再做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