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23日在臉書公布前董事長蘇正平任內,從民國92年至97年間獎賞新聞部協助產品行銷有功人員的「證據」,根據陳國祥所公布的數據,期間,中央社發放行銷獎金765,321元,新聞部占466,150元,主要行銷產品為年鑑廣告、中央社之友、大舞台,不過由於其所公布的資料遮掩代表人姓名,而且是統合性的資料,蘇正平下午發表聲明指出,無法判讀這內容有多大的真實性,且董事長並不負責個別獎金的核發,如今中央社面臨很多、很大的問題,需要領導者好好帶領,希望陳國祥不要逞一己之快,硬把中央社推落深淵。 

據陳國祥所公布的資料顯示,中央社第三屆董事會(由民進黨政府任命)於民國92年(2003年)1月23日通過「產品行銷獎勵辦法」」,隨即付諸實施,新聞部一些人員基於愛社之心,開始協助行銷中央社各項產品,因而也獲得該法所規定的獎金,直至97年間,中央社發放行銷獎金765,321元,新聞部占466,150元,主要行銷產品為年鑑廣告、中央社之友、大舞台,每筆獎金都有帳目資料和領據,但為了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保留不公布。

對此,蘇正平下午發表「把中央社帶出泥沼 不要推落深淵」聲明,駁斥陳國祥的說法,並質疑所謂「證據」的真實性。 

以下為蘇正平的聲明全文:

1、誠如陳國祥先生所言,中央社董事長所負責的是「大政方針」,我擔任中央社董事長期間,有關新聞與廣告分際的「大政方針」,就是記者不負責業務,不發廣告佣金,這個政策規定在「產品行銷獎勵辦法」,把新聞部新聞專業人員排除在外,並且交由社務管理階層去執行。我任職期間沒有許可記者做業務,也未曾有人舉報有記者拉廣告、領佣金。 

2、陳國祥先生想必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清查出來我擔任董事長六年間,所有新聞部領取獎金的紀錄。但一來因為擔任董事長不負責個別獎金的核發,二來新聞部並非只有記者,還包括許多行政人員,特別是負責出版年鑑和雜誌的多媒體中心配置有推廣人員,三來陳國祥先生所公布的資料遮掩代表人姓名,而且是統合性的資料,我並無法判讀這內容有多大的真實性。 

3、退一萬步講,容或十幾年前的中央社,在社務執行的過程中,有記者因今天已無法追憶的情境,被核發採訪工作以外的獎金,逾越董事會授權的範圍,陳國祥先生做為今天中央社的董事長,大可依權責逕行處理,不勞外求,如此與我糾纏,除了推卸責任、轉移焦點,難道還會有其他目的? 

4、今天中央社面臨很多、很大的問題,需要領導者好好帶領。希望陳國祥董事長,心中想的是要把中央社帶出泥沼,而不是逞一己之快,硬把它推落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