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針對司法院人事同意權的時程,曾2度邀各黨團協商,因為國民黨對於人事案有疑義,一直不願簽字,導致協商破局。民進黨團20日趕在院會散會前,將已付委的總統咨文提出復議,直接讓此案付院會處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21日受訪表示,面對協商破裂與10月底前完成司法院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只能到院會處理了」。

柯建銘表示,針對司法院的人事審查,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過2次協商,「國民黨就是不簽字」,面對協商破裂與10月31日前要完成司法院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期間要開2次公聽會、3天半的審查會加上投票,因為時程緊迫,只能到院會處理。

柯建銘說,20日院會結束前,對於「總統咨文院會決議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之決定」一案,民進黨團先提復議,阻絕國民黨團提復議,立法院會處理復議案時,民進黨團將提案同步處理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的時程,照程序在院會處理,預計將會在下次院會(23日)執行。

柯建銘指出,因國民黨團沒有簽署司法院人事同意權行使相關問題一案的協商結論,原協商共識之一書面審查,設定9月底前可提案,但時程上恐怕來不及。蘇嘉全21日受訪時也強調,10月底前要一定要完成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行使,「不要讓憲政出現空窗期」。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3條規定,復議動議提出後,討論時間由主席徵得出席委員同意後決定;且同法第45條規定,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