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4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復興航空南港空難糾正案」,要求交通部議處民航局失職人員。監委王美玉痛批,民航局諸多缺失、加上這架飛機出事前2個月,2號發動機就出現了4次問題,這架飛機只能用「死亡飛機」來形容。

監察院14日先後通過復興航空澎湖空難與南港空難調查和糾正報告。其中,復興航空235201524日於南港發生空難,墜毀基隆河,造成43人死亡。調查原因主要因為2號機發生問題,駕駛又錯關1號機,導致事故發生。

針對民航局檢定證的核發,監委仉桂美表示,民航局沒有遵守「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監委很多次去調資料,一開始還以為是民航局不給,後來發現民航局的檔案管理根本就有問題,有些資料無從查考。

仉桂美表示,民航局違反考訓分離政策。該局對於復興ATR72-500升等訓練、ATR72-500/600差異訓練在航路操作經驗階段均發生教師駕駛員與檢定駕駛員都是李紀華一人,違反復興飛航訓練管理手冊1.1的「考訓分離」政策,卻坐視不管,監理作業渙散,顯有違失。

王美玉表示,南港空難調查結果GE235,「我覺得這架飛機只能用『死亡班機』來形容」。正駕駛廖員在拿到正駕駛的給證過程,整個評核機制是沒有的,「民航局形同棄守它應有的職權」,淪為檢查員單線操作,這個檢查員認為他過了就過了;正駕駛的考訓過程裡,很多項目被認為不合格,補考時,他的老師、考官是同一人,球員兼裁判。

GE236是新的飛機,但交機時就出了2次問題。仉桂美指出,該飛機2014419日自曼谷飛返松山航段,即發生1號發動機滑油壓力低警示情況,空中關車後轉降澳門,隨後雖更換1號發動機,仍再度因低油壓警告空中關車而轉降高雄,合計交機時即發生2起空中關車事件。

GE235在出事前2個月,2號發動機共計發生4次發動機失效,依序為20141282號發動機火警偵測器故障、同日飛行員反映2號發動機電子控制器故障、同年12月23日駕駛員反映地面電源無法啟動2號發動機及2015126日例行檢查時,發現2號發動機後方橫向減震架彈性塊破裂。王美玉說,依照民航法第40條規定,應該要停止飛航;但民航局僅叫復興航空提出「保養困難報告書」;一直到該飛機摔了,才提出要停止飛航重新檢查。

王美玉表示,復興航空ATR機隊從20122015年共發生4起重大飛安事件。飛安會針對這個機隊提了3個報告,指控其不良的飛安文化,但都沒有改善。

王美玉說,南港空難就是2號機出問題,但駕駛員關錯了、關掉1號發動機。本來1個發動機還可以繼續飛,但駕駛在訓練過程,教練評語就是「他經常發動機出事,在處置時會緊張。」換句話說,這次空難駕駛員關錯發動機,跟他在受訓期間是完全一致的。所以這個考訓過程不就是飛安最大的致命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