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領導中國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村民「打倒貪官、還我土地」的村委會主委林祖戀(又名林祖鑾),被扣上「受賄」帽子押走。時隔80天,8日在佛山市禪城區法院開庭一審宣判,遭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1個月,另罰款20萬元人民幣。由於審判不公開,烏坎村民認為林祖戀疑似「被認罪」,再度號召罷工,遊行抗議。

中國《南方日報》報導,禪城區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林祖戀犯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串通投標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此以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林祖戀有期徒刑3年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約92萬元台幣)。宣判後,林祖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上訴。

報導指出,林祖戀在庭上表示深感懺悔,感謝司法人員文明公正辦案,表示相信法院判決。部分群眾代表及3名被告家屬參加旁聽。

現年72歲的林祖戀5年前投入「烏坎村事件」抗爭,成為中國第1位基層民主選舉的村民委員會主任。但在今年6月,烏坎村土地疑再次遭官員盜賣,抗爭再起,林祖戀被強行帶走後,隨即出現認罪影片,承認收賄。

香港《明報》報導,雖然法院之前聲明「公開開庭審理」,但開庭當天只有3名被告家屬獲准旁聽,而家屬指2名官派律師從未與他們溝通案情,「不是我們請的,我們沒必要見」。

開庭當天法院附近出現大批軍裝、便衣警員與特警部署,甚至出動大型警犬,法院門口架設各式路障,有許多香港媒體被阻擋在外。

英國BBC報導,烏坎村村民舉行小規模的集會,抗議林祖戀受審,但人數不多。1位村民告訴BBC記者,表示他被政府人員跟蹤,並被警告別再參加示威集會。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