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蔡丁貴最近收到法院妨礙公務遭處30天拘役判決。他6日受訪時表示,921日他將前往服刑,不再繳交罰金;這也是他第一次坐牢;以此象徵對馬政府衝撞模式的結束。

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201383日於立法院前表達反對立法院追加核四預算案,以及核四是否興建應由全民公投等政治立場,與支援立法院的警察推擠,導致某位員警跌倒,遭檢察官提起妨礙公務之訴。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蔡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行強暴,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上訴後,高院今年719日則改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

蔡丁貴表示,過去面對這種官司,他都是交錢了事,沒有坐監。但這一次他不願再交錢,要去坐牢。一來、因為這些錢是支持者捐給他做運動,他不願意把這些錢拿去給中華民國這個殖民流亡體制;二來、這也象徵著對抗馬英九政府體制的終結。

蔡丁貴說,馬政府時代完全不聽人民的聲音,所以,抗爭的方式比較衝撞。現在民進黨執政了,雖然也是這個中華民國流亡體制,但他將採取文鬥的方式,但在理念上的鬥爭,還是要堅持。

目前還有多件官司纏身的蔡丁貴說,到底有多少件,他也沒去數。未來的官司如果敗訴,他就去服刑,因為他不可能把這些人民捐款拿給這個流亡體制。

蔡丁貴也表示,他希望蔡英文政府要好好反省他們所謂的「依法行政」,到底依的是什麼法,為何還在捍衛這種體制,當初這些法律的制訂到底是對、是錯。為什麼他被警察打,結果被起訴的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