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22日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兆豐商銀因未能有效遵循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規定,遭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裁罰57億台幣,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同時損及集團形象,為表示對該事件負責,兆豐金控暨兆豐商銀總經理吳漢卿已口頭向董事長徐光曦請辭,遭到慰留。

徐光曦表示,該案目前尚須執行多項改善措施,已請吳漢卿繼續協助,俟告一段落後,再決定責任歸屬。

另外,兆豐金控也指出,因坊間有不實傳言,兆豐銀行重申有關其紐約分行遭裁罰案,係因紐約州金融廳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年度檢查中,發覺該行於辦理轉匯款業務時,有可疑交易應申報而未申報之情事,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對於可疑交易行為之申報規定,而非涉入洗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