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驚傳涉洗錢防制與銀行祕密法疏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新台幣57億元),且需在10天內繳款,引發社會譁然。由於事態嚴重,新任兆豐金暨兆豐商銀董座徐光曦已趕赴美國處理,且金管會也緊急召開專案小組調查。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2日受訪時表示,紐約DFS今年2月就已寄出報告,為何金管會都沒介入調查?難道金管會睡著了,沒發現「事情很大條嗎?」

紐約DFS於2015年1至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金融檢查,調查兆豐銀行2010到2014年的銀行交易,其中,2012年的匯款交易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相關規定,並於今年2月的檢查報告中指出,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的行為。

然而,紐約金融服務署的稽核報告在今年2月就已經提出,兆豐金3月時也已經回覆,但時任兆豐金董事長的蔡友才今年3月卻突然閃辭,引發外界聯想與此爭議有關。黃國昌表示,他不願去揣測蔡友才辭去的原因,「但是,紐約DFS稽核報告2月就已經提出,我們到8月才開始討論,這段時間金管會在幹嘛?」

黃國昌批評,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此次的重大違規事件,不但顯示其內控機制與管理階層有重大缺失,更清楚突顯了金管會,不論在「銀行金融的監理管理密度」或是在「違反法規的裁罰」上,均嚴重的不足。

黃國昌舉例,從2013年金管會針對金融相關監督違規裁罰總共51件,共罰新台幣1億6千萬,平均每件才罰台幣300萬,但紐約DFS此次案件就裁罰了新台幣57億。黃國昌批評,金管會採取這麼這麼輕的裁罰,真的會讓違法者產生警惕作用嗎?會檢討內部監理不足的地方嗎?黃國昌強調,政府必須積極介入調查,馬上釐清相關責任,並且金管會、財政部必須要求相關責任的全額求償,「不可以讓這些銀行肥貓,領了大把銀子,但遇到違規罰款,卻由納稅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