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香港佔中雨傘運動的3名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15日判刑確定,香港法庭裁判官認為3人是真誠關心社會,而非為了私利,因為判處黃之鋒、羅冠聰社會服務,而周永康則判囚3週,但緩刑1年。獲知判決後,黃之鋒馬上再為參加立法會直選的羅冠聰積極發傳單拉票,而周永康則認為此判決對當權者當頭棒喝,要當權者多了解年輕人的想法。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於2014年率領學生與民眾在香港發起佔中運動,期間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遭到起訴。15日宣判時,裁判官張天雁強調3人行為雖鹵莽,但目的只是為了進入政總東翼前地──這個他們真誠相信富有歷史意義及代表性的「公民廣場」吶喊示威,3人關心社會,不是為了私利,因此分別判3人社會服務令及緩刑。

對此,「法廣之聲」也訪問了法國的中國問題專家、法國國家科研中心的主任研究員白夏,他認為此次裁決顯示,儘管中國當局對香港的干預越來越公開,但香港的法庭還是獨立的,因為法官考慮到這是一個政治性事件,年輕人的動機是為了改善香港狀況。

被判緩刑的周永康對媒體表示,他很欣賞裁判官稱須用較寬容及理解的態度,來了解年輕人犯案動機的說法,這也給了當權者一記當頭棒喝,當權者應當去了解,為何年輕人會有自決、港獨等不同想法。

由於僅判緩刑,羅冠聰得以繼續立法會的參選行動,黃之鋒在聆聽判決後,隨即在西灣河港鐵站為羅冠聰發傳單拉票。他表示,香港的社會運動與公民廣場一直連繫著,希望有一天可以看見公民廣場拆除圍欄,開放給公民自由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