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里約奧運舉重選手林子琦由於藥檢結果異常,中華奧運代表團團本部決定主動「暫時性停賽」,由於這是林子琦第2次藥檢異常,依據WADA(World Anti-Doping Agency,世界反禁藥組織)條例,若最終確認違規用藥屬實,可能將遭禁賽4年。

台灣奧運代表團總領隊陳士魁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7月17日收到來自日本三菱禁藥實驗室的報告,林子琦的禁藥反應呈陰性,但WADA來函告知,林子琦的生物數值異常,需再次檢驗,8月5日收到來自三菱的藥檢報告,報告樣本採用林子琦的A瓶尿液樣本,生物數質異常屬於外生性用藥。

根據WADA禁藥清單,林子琦使用的可能為同化性藥物,其中包含外生性和內生性,大部分以睪固酮類型為主,還有雌性激素和內生性雄性激素。由於同化性藥物可以增加肌肉爆發力,過去舉重選手違規幾乎都是服用睪固酮或相關同化性藥物。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沈依婷指出,奧會10日將會送交書面報告給林子琦,如果她有異議,可要求自負費用檢測尿液B瓶樣本,奧會會派人陪同林子琦前往日本三菱藥檢實驗室開啟B瓶樣本。

由於林子琦2010年廣州亞運前曾誤食禁藥,遭禁賽2年,錯過亞運和2012年倫敦奧運,若最終確認違規用藥,最嚴重可能面臨4年的禁賽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