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南海仲裁結果,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發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國官媒「新華社」訪問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宣稱將對「非法進入管轄海域」的外國船隻與人員,除支持採取強制措施與行政處罰,最重將處以1年徒刑。
「法廣之聲」報導,中國最高法院發布2份「涉海司法解釋」,從8月2日起施行。文件除了提到中國將對包括有領土爭議的東海及南海等「中國管轄海域」行使司法權外,也強調這2份司法解釋的依據是中國法律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根據這份司法解釋,中國管轄海域不止於領海,還包括沿海國在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海域,如果在此區域內「非法捕魚」,中國最重將處以1年徒刑。
新華社指出,這部司法解釋內容涵蓋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3個領域,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各地海事法院近年來審理多起海事案件,中國的人民法院對釣魚島、黃岩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附近海域的司法管轄「從未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