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將於111日開始劃設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1日下午受訪時表示,當傳統領域土地公告後,涉及4個部落的杉原棕櫚灣開發案就需要實施開發案同意權,如果1個部落有100戶,那至少就得51戶同意;這樣原住民才有機會跟開發商討論就業或回饋、甚至不開發等事宜。

蔡英文1日上午在總統府表示,「今年的111日,我們會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部落公法人的制度,我們已經推動上路,未來,原住民族自治的理想,將會一步一步落實。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等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對此,夷將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在11年前就在立法院通過,基本法當時規定所有子法制訂、修正需在3年內完成;但是11年過去,《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都還沒通過。

夷將表示,立法院去年修正原住民基本法,可以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得實施原住民族地區開發案同意權,其中,對於杉原棕櫚灣開發案,原民會也會於111 日,優先劃設該地區為傳統領域,實施開發案同意權。

至於同意權的行使方式,夷將表示,根據涉及多少部落,由當地部落行使。而杉原棕櫚灣開發案一共涉及4個部落開發案。

夷將表示,根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將由每一部落召集行使。11個代表,如果一個部落有100戶,哪至少需經51戶同意;精神上類似公民投票,但只針對與開發案有關之區域進行同意權行使。

夷將表示,這樣部落才有機會與籌碼和開發案廠商討論就業機會或每年營收的回饋,甚至選擇不開發;否則現在土地都在國家各機關手上,一旦同意開發後,原住民的權益就永遠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