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珍昌冷凍食品涉嫌以偽造效期標籤販售過期冷凍水產,高雄檢警及衛生單位前往查察,發現冷凍庫貯存逾期或未標示效期的熟蝦、白蝦等冷凍食品,衛生單位當場查扣封存62噸,檢方帶回公司負責人及員工11人,偵訊後,陳姓負責人父子各以30、10萬元、及網路零售負責也以30萬元交保,其餘均請回。 

由於業者疑似販售逾期冷凍食品給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及高雄市等5縣市的食品行、冷凍食品公司、餐廳、傳統市場及夜市等,高雄市衛生局目前也協請相關衛生局立即啟動下游業者查察,如果現場查有違規立即下架回收。

檢方調查,珍昌冷凍食品向越南、印度、馬來西亞、日本等國進口大量魚、白蝦、蟹、火鍋料等冷凍食品囤積,自2014年間起,由員工將逾期的產品更換未標示製造及有效日期的新紙箱,或藉網路零售水產公司辦公室內將逾期的冷凍食品,以打標機偽造新標籤,重新包裝再換貼偽造有效日期後,以正常市價對外販售給全台25家中盤商,再轉售消費者,牟取不法利益,迄今獲利至少700餘萬元。 

檢察官傳訊11人到案說明,包括冷凍食品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42年次)、陳男之子(69年次)、網路零售水產公司陳姓負責人(50年次)及公司員工都坦承全部犯行。冷凍公司陳姓負責人表示,未銷毀過期品,只割除舊有產品紙箱上的有效日期或更換紙箱,重新包裝後讓人誤以為產品是在保存期限內;惟恐蝦子不新鮮,還特地把蝦子運到雲林某食品加工廠代工成蝦仁後,再賣到傳統市場及夜市,令人從外觀難以辨認是過期蝦仁。

陳姓負責人並透過同棟樓「鮮到家」宅配網的網路零售冷凍水產陳姓負責人,販賣過期蝦仁等水產。陳姓負責人坦承賣過期品已3年多,他供稱,這是業界常態,同業也都是進貨後冷凍。他認為,這些漁產品急速冷凍雖過期但沒有壞掉還可以吃,應該對人體沒危害。

檢警及衛生單位獲報後,到高雄市前金區、前鎮區及雲林縣口湖鄉等7處執行搜索,前鎮漁港北三路冷凍食品公司內的問題產品,由衛生局行政封存,封存數量逾62噸,其中有紙箱包裝上標示有效期限為2009年7月,而同棟透天厝的網路零售水產公司辦公室內,也查獲大批已逾有效期限的魚、蝦、蟹、火鍋料等冷凍產品,並當場查獲印製偽造假冒標籤之打標機1台。。

檢方訊後認為,陳姓父子及員工等11人都明知已屬過期冷凍食品,卻仍以偽造標籤或換裝紙箱等方式訛詐下游廠商及消費者,涉嫌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重大。

衛生單位則表示,封存產品約有140個品項,總計達62公噸以上,業者如涉及販賣逾期產品,或刻意貯存意圖販售者,依法將處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