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5日處理黨產條例,上午進行第一案「法案名稱」表決,民進黨藉由多數優勢,提案將法案名稱修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並且進行二讀表決,表決結果以70票同意、33票反對、3票棄權,法案名稱正式更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針對黨產條例的名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黨產處理條例法案,過度針對國民黨黨產設定,法案名稱就應該特別清楚標明是處理國民黨黨產,因此提案將法案名稱修正為《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條例》,不過表決時失敗。國民黨黨團則是認為法案名稱納入「不當」,本身就有其負面意涵,因此提案更名為《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不過表決結果也是失敗。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是支持民進黨版本,但名稱希望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比原本名稱更加周延,因國民黨還有救國團、婦聯會等附隨組織,許多財產可能均已轉到附隨組織,附隨組織也應該納入法案規範中。

親民黨團立委李鴻鈞則表示,黨產處理條例的立法希望未來一體適用,所以期待更為實質的內容,建議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財產調查暨處理條例》更符合未來性。

民進黨團則是提出修正動議,將原《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提案更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並且經過院會表決過關,表決結果以70票同意、33票反對、3票棄權,親民黨的3位立委則是都投出了棄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