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爭議延宕至今仍未解決,台北市政府去年以遠雄未按圖施工為由,將其勒令停工,不過,遠雄也提起行政訴訟,並要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裁定,為防範坍塌危險,危及用路人安全,遠雄仍可針對有公安疑慮部份進行施工,可不予停工。

針對大巨蛋問題,北市府去年5月14日發現,大巨蛋有多達79處主要構造與變更核定建照圖不符,因此,在去年5月20日依建築法58條規定,予以勒令停工,不過,遠雄也隨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停工處分,另外,也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市府的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指出,大巨蛋停工後,地下水位上升以及多處出現鏽蝕,為不爭事實,若遇強颱或強震,可能發生風險導致損害情形,若無適當措施,恐威脅路過民眾的安全,因此,對於有公安疑慮部分,裁定停止停工執行。但對於遠雄聲請全面復工,法院則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