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修護工廠工會日前遭勞動部「拔牌」處分,桃園市長鄭文燦認為,勞動部對於《工會法》施行細則解釋過嚴且缺乏彈性,不符合工會法精神,撤銷華航修護工會之舉的處分過當,15日正式發函給勞動部,呼籲依照個案特殊情況認定,重新研議審酌。

華航修護工會委任律師郭德田表示,勞動部以《工會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為由,認定該工會缺乏獨立人事權與會計制度,做出撤銷的決議,已明顯違反《工會法》與憲法的精神,他已於7月6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修護工會於15日接獲桃園市勞動局來函,呼籲勞動部重新審酌對該工會所作之拔牌決議,顯示社運出身的鄭文燦有善意回應,工會則樂觀其成。

華航修護工會理事長易湘岳強調,自從遭勞動部「拔牌」後,修護工會的幹部與會員們依舊努力奮戰,希望桃園市政府持守支持勞工的態度,堅持重新「發牌」的訴求,並要求勞動部針對鄭文燦發函所提之爭議部分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