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華航修護工廠工會因被「拔牌」痛批桃園市長鄭文燦「自己打臉」一事,鄭文燦13日晚間表示,市府認為勞工組織工會的權利應該受到保障,因此,他已經要求勞動局,針對勞動部撤銷修護廠企業工會成立案,評估提出再訴願等相關行政救濟手段,以保障組織工會的權利。

勞動部今年5月發函給桃園市勞動局,要求撤銷華航修護工廠工會的登記許可,鄭文燦13日上午受訪時強調,桃園市政府支持成立華航修護工會,也希望勞動部給予支持,但桃園市勞動局13日下午表示, 11日已依照勞動部的要求,發函撤銷工會的登記許可,形同「拔牌」,華航修護工會痛批鄭文燦「自己打臉」。

鄭文燦晚間特別澄清表示,勞動部認為修護廠沒有獨立的人事會計,無法成立企業工會,但是,這樣的看法,無視於華航修護工廠在公司內的獨立特性,勞動部應該重新考量,並要求勞動局提出再訴願等相關行政救濟手段,以保障組織工會的權利。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華航修護工會經勞動部訴願委員會決定,5月10日函撤銷原處分,依照行政程序法,該訴願決定書並於5月11日送達後,原來核准工會登記無法失去效力。

張惇涵指出,華航修護工會於7月6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同樣也是基於要對抗勞動部的訴願決定。勞動局基於依法行政原則,於7月11日函復尊重勞動部訴願決定。

張惇涵強調,市長認為市府固然必須尊重勞動部的訴願決定,但是仍然必須表達立場,按照行政程序,向行政院提出再訴願。勞動局同仁基於行政倫理,未經請示,直接發函,有欠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