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7日上午邀請環保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改革」專題報告,在6月29日有條件通過環差報告的「杉原棕櫚海濱渡假村」案備受關注,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時痛批,國有財產署把國有海岸便宜租給財團,渡假村土地約有23,943坪,每年的權利金只收44,646元,平均1坪土地年租金僅有1.87元,財團卻可大賺觀光客的錢,比救國團以特權承租土地更便宜,要求國產署依委託經營契約書解約。

林淑芬強調,環保署長李應元和副署長詹順貴就任後,強調任內要大幅改革環評制度,此時應該先改善環評委員的遴選制度,官派代表和環評委員必須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對於政府提出的環評開發計畫,官派代表僅能列席環評會,不能參與意見表決,以免官派代表成為環評會議中的「投票部隊」,至於擔任環評委員的專家學者,則不能申請政府的研究案。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時指出,杉原棕櫚海濱渡假村的環差分析報告審了10年,因為時空變化,客觀生態條件和經濟狀況都不一樣,要求環保署研擬環差分析報告的年限,才不會成為一審再審的陳年舊案。

蔣萬安也質疑,根據環保署統計顯示,過去20年來,未通過環評審查的開發案僅占4%,比例相當低,在眾多「有條件」環評開發案的當中,環保署的人力能否達成如此龐大的開發案的稽查作業?一旦查獲有業者違法開發情事,環評應修法要求立即停工,直到釐清爭議為止。

對此,李應元指出,他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目前環評制度正依進度進行修法程序。至於是否要與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業者解約委託經營契約?國有財產署代表回應指出,將尊重主管機關做的決定。

環保署長李應元(右)與副署長詹順貴7日在立院備詢,輪番接受立委質詢環評改革制度意見,神情嚴肅。   圖:李蘇竣/攝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7日要求,環保署改革環評制度,應先制定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年限。   圖:李蘇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