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7日應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邀,報告「從海軍15年兵力整頓願景及國艦國造執行現狀談國防產業自主之展望」。對於潛艦國造,國內無法自行研發部分,國防部表示,共計有柴油主機等6大項,由外購獲得。

國防部報告指出,因應國軍聯合作戰需求,海軍規劃未來15年新興兵力計有潛艦、新一代主力艦、飛彈巡防艦、新型獵雷艦、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救難艦、海洋測量艦、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兩棲直升機船塢運輸艦等,採批量、循環及長期方式規劃。

就潛艦的國艦國造產製能量評估,國防部指,可分為設計及建造兩階段。設計階段重點在獲得建造藍圖,建造階段則依設計成果,執行潛艦建造。

國防部指出,潛艦建造能量可分為船廠設施、關鍵設備及建造技術部分。在船廠設施,目前國內較具規模船廠,僅需修改調整部分船廠設備,並增購些許機工具,即具備建造能量。

國防部表示,在關鍵設備部分,潛艦所需物料、載臺裝備計高張力鋼板等25類,經訪國內具潛在能量商計19類,其餘柴油主機等6類可尋國外商源獲得。

國防部表示,在建造技術部分,國內船廠特殊專業技術不足部分,可自立提升相關工技能量或聘請國外專業技術人員來台指導執行。

在關鍵系統獲得方式,國防部表示,投入研發經費進行結構材料、壓力殼、天線單元、桅杆結構、戰鬥系統等相關研發;國內無法自行研發部分計柴油主機等6大項由外購獲得。

國防部指出,潛艦建造在設計階段就必須規劃使用裝備構型,經檢討潛艦建造所需裝備商源,大部分可由國內外廠商提供,但國內對關鍵性系統整合,仍待整合提升。

國防部表示,潛艦國造目前區分設計及建造兩階段進行,全案預算需求30億元完成設計作業。在設計階段,現依程序辦理採購招標作業,目前規劃由國內「船舶中心」擔任設計主合約商,中科院擔任戰系統整合合約商。等完成設計作業階段後,開始首艘國艦潛艦建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