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中午12點,著名人權律師李和平在北京家中被20個穿制服的和不穿制服的男人帶走,其中有兩個人亮了警官證。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記住了證件上註明的單位——天津市公安局。

此後半年多的時間,王峭嶺與律師、親人一起踏上了艱難的尋找丈夫之路。後來,一起參與尋找的、李和平的親弟弟春富也「被失蹤」了。尋找的名單上又多了一個人。王峭嶺本人也擔心自己被失蹤,預先將兩個可憐的孩子「託孤」於親朋。

7月中旬,湖南的蔡瑛律師和河南的馬連順律師接受了王峭嶺的委託,向天津市警方的辦案接待單位河西分局預審支隊遞交了委託手續,並無數次去天津,向接待人員趙旭警官瞭解案情。

2016年1月19日,馬連順律師發出信息說:「好消息!和平律師找到了。據警察李斌介紹,李和平律師於2016年1月8日經天津市檢察院二分院批准,執行逮捕。以第23號被逮捕人家屬通知書通知家屬,但是,家屬沒有收到。這說明和平律師生命存在,也就是活著,健康狀況達到看守所可以接收的程度,不會因為身體被刑訊逼供到不能入看守所的地步。」

幾天之後,王峭嶺從郵局查到了遲遲沒收到的一門兩兄弟的逮捕通知書。兩兄弟涉嫌的罪名都是可怕的「顛覆國家政權」(昔日「反革命罪」的升級換代版本)。李和平的助手、年輕的女律師趙威也收到了逮捕通知書,也是涉嫌這個讓人揪心的罪名,而且《環球時報》還撰文,攻擊趙威是「蛇蝎美人」。後來,傳出趙威在獄中遭受性侵犯的消息,官方不作任何回應和澄清。

王峭嶺以「中國709大抓捕事件李和平律師的逮捕證的合法持有者」的身份發表了一份聲明: 

我拿到逮捕通知書時,對我弟妹講:「好好存著,這個太寶貴了!」

這份通知書,是我丈夫近20年律師生涯的最高獎賞。他曾是《亞洲週刊》某一年的年度風雲人物中的一位,也獲得過歐洲的人權獎項,但是哪一項都不能超過這張逮捕通知書所給他的榮譽!

這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在當下中國,對一個「人」的最高評價!

他不是偉人,他是個凡人。他做了什麼?他在整個中國司法體系習慣拿平民老百姓的性命在法庭上下做交易的時候,選擇了說「不」!

在他的人權律師生涯中,他再有雄辯之才,也大多是敗訴!但是我知道,上帝喜悅的是我們看見人軟弱壓傷時,願意去攙扶!

所以,當有朋友願以千金購買這逮捕通知書以示支持時,我心存感激。我們視這逮捕通知書的榮譽如性命一般,美名勝過大財,恕不能出售,但在此也恭敬感謝朋友了!

也邀請朋友,願有機會共賞! 

李和平和王峭嶺夫婦,是同一天(2003年聖誕前夕)跟我在同一個北京的家庭教會中受洗的弟兄姊妹。此後,李和平代理了諸多人權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案件,包括基督教家庭教會、某些有異端色彩的教派(但其公民權利仍然應當受到憲法保障)以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案件,從而成為官方的眼中釘。李和平的處境越來越危險,曾被國保警察綁架、毒打並扔到窮鄉僻壤。他卻百折不撓,風雨兼程,效仿耶穌基督「愛人如己」的精神,爲冤屈者和底層民眾提供法律幫助。李和平是法律的捍衛者,而制訂法律的中共政權卻悍然踐踏法律。2015年7月9日的全國性大搜捕,李和平也成為犧牲品之一,他比他的若干當事人更早失去了自由。

以前我所認識的王峭嶺,是一位專心於相夫教子的家庭婦女,每當我跟李和平等朋友討論中國的人權、法治問題時,她都興趣不大,時刻忙於整理繁重的家務。這一次,丈夫人間蒸發,她不得不挺身而出。中國女子的堅毅頑強,很多時候都是專制政府逼出來的,當我讀到王峭嶺描述尋找夫婿的光榮荊棘路的文字,不禁有跟當年的魯迅一樣的感想:「我目睹中國女子的辦事,是始於去年的,雖然是少數,但看那幹練堅決,百折不回的氣概,曾經屢次為之感嘆。」

而馬連順律師和王峭嶺將收到李和平的逮捕書視為一個「好消息」,更是讓人感慨近年來中國人權、法治狀況崩壞到何種程度!文革之後30年來,經過兩代人篳路藍縷的努力建立起來的一層薄薄的法治土壤,至此已被習近平全部剷除。對於中國的人權律師、作家、記者、上訪者以及各類異見者而言,被正式宣佈逮捕居然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這就是中國的現狀。因為,如果沒有遭到正式逮捕,就意味著你處於被失蹤、被失聯、被酷刑的生不如死的狀態。有過與李和平相似經歷的我,非常容易理解王峭嶺以及其他人間蒸發數月之久的人權律師的家人們,在得知親人被正式拘捕之後,反倒鬆了一口氣的奇特感受。這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它能比地獄好多少呢?

今天的中國,越來越像昔日軍政權統治下獨裁專制的拉美國家。據《拉丁美洲史》記載,將軍們解散了國會和最高法院,並發起大規模的謀殺和折磨行為。僅僅在阿根廷一個國家,就有不計其數的、想像中的顛覆者遭到綁架,在大約340個秘密拘留所裡受到折磨。一萬多名被殺害者的屍體或從飛機上扔到山谷中,或從船上扔到大海中。有些被殺害的政治異議人士的孩子,居然被殺害他們的警察所收養。一個新的名詞在阿根廷的詞彙中出現了——消失(desaparacido)。如今,「被消失」成了中國人權工作者們隨時成為活生生的現實的噩夢。從「被消失」到被正式逮捕之間的那段時間,就是酷刑和暴力肆虐的時間。那段時間越長,受害者的境況就越糟。

暴力和刑求是喪失了意識形態生產能力的獨裁政府維持權力和秩序的最後手段,德國學者索夫斯基指出:「暴力摧毀意志和精神,迫使受害者在哀嚎、害怕和求饒的哭泣中失去尊嚴。」刑求將人變成一個生物體,一塊有生命的肉,一個可以任意「操作」的對象。在施虐者成為疼痛的創造者以及主宰者的過程中,他已經將受害者推向純粹的「物體化」。

還有更多的人權律師、異議者、上訪者和中共視為「潛在顛覆者」的人士處於「被消失」的狀態。1992年12月1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反失蹤宣言》,「失蹤」第一次在聯合國被宣佈為一種犯罪。2006年12月,《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在聯大獲得通過,「強迫失蹤」被作為侵犯人權行為予以禁止。該公約把「強迫失蹤」定義為:政府部門或官員,或者代表政府行事、得到政府支持、同意或默許的團體或個人,違反當事人意願將其逮捕、拘留或綁架,或剝奪其自由,最後又拒絶透露他們的命運或下落,或拒絶承認剝奪了他們的自由,結果將這些人置於法律保護之外。《公約》就預防強迫失蹤以及保障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權利作出了詳細規定,並要求各國將犯有強迫失蹤罪的人繩之以法。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卻拒絕簽署此《公約》。若聯合國堅持實踐人權價值,就應當將中國除名。中國在聯合國的存在,本身就是對聯合國所張揚的一系列崇高精神和價值的羞辱和顛覆。

習近平似乎樂意以拉美的軍頭們爲榜様,他卻假裝看不到皮諾切特等獨裁者晚年被送上國際法庭的醜態。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對於習近平政權試圖從肉體上消滅人權律師群體的倒行逆施的做法,西方多個國家的律師協會會長、著名律師以及前法官們發表了一封強烈譴責的聯署信。這封寫給習近平的公開信質疑說:「您曾一再表示『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然而逮捕律師事件似乎全然違背您的承諾。」這封公開信明確指出:「這些被拘留的法律工作者中沒有人獲准會見律師或親友,實際上已『被』失蹤。……我們擔憂上述人士因缺乏法律代理或其他法律保障而面臨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的待遇。」然而,這樣的呼籲如石沉大海。習近平早已練就了對外界的批評和質疑充耳不聞的本領;而中國國內的民間社會幾經掃蕩之後,習近平能聽到的全是阿諛奉承、三呼萬歲,就連強悍的政敵都被他扔進了監獄,他的感覺大概好極了。

然而,習近平不是歷史的主宰者,李和平和趙威們終將獲得自由。李和平和趙威們的遭遇,並沒有讓其他的人權律師和所有的中國公民從此沉默,更多的人站出來爲他們辯護和呼籲。「關了李和平,還有後來人」,13億中國人必將享有免於恐懼、免於被消失和被酷刑的自由與人權。

作者:余杰(中國旅美獨立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