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溫居高不下,高雄勞工局提醒業者,對在戶外工作的勞工,須先評估身體狀況,規劃休息區並準備足夠飲用水,每個小時至少安排15分鐘休息,一旦資方未依規定落實預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將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324條,裁罰3萬到15萬元。
勞動檢查處表示,目前未明確規範攝氏幾度是要讓勞工休息,不過勞工局發放一份對照表,包括氣溫、濕度可以計算出戶外暑熱指數測量,以利資方防範高溫作業造成的熱疾病。 

勞檢處說,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施規則,曝露在熱天工作的勞工,一定要安排至少6天的熱適應期,第1天50%的工作量,再逐天增加10%的工作量,當熱疾病風險達危險等級以上時,就不能再讓新進員工從事重體力作業,或穿著厚重不透氣的特殊裝備工作。 

勞工局29日在「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新建工程」工地,與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合辦預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觀摩會,並有上百家事業單位參與。勞檢處長周登春說,海洋音樂中心的工地臨近高雄港,工區空曠無遮蔽物,日照直接曝曬,環境溫濕度也較高,因此選擇此地。

觀摩演練中,透過測量氣溫及濕度現況,依照4個等級「注意」、「警戒」、「危險」、「極危險」區分熱危害風險等級,逐級採取應有的預防行動,以氣溫攝氏34度為例,相對溼度如果達到65%,就是屬於「極危險」等級。觀摩會並演練當發生熱疾病時相關急救、通報與處置的方式,希望業者能加強保護戶外工作者熱疾病的危害。

周登春說,最近至少接獲3起勞工中暑案例,他呼籲業者及市民朋友,千萬不要輕忽高氣溫的危害,須隨時監控熱疾病風險,落實休息、防曬、補水、監護、巡視及健康管理的預防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