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報導前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上周低調出國,新政府卻無所知悉,疑似是在520之前球員兼裁判,「自己核准自己」出國。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17日證實,這項出境申請案是由前總統馬英九5/9核定,對此情形,相關法規都沒有詳細規範,但是,該活動距離交接仍有一段時間,若能在卸任後向原任機關提出或照會,較為妥當。

總統馬英9日前申請赴香港演講,遭總統府涉及機密甚鉅等理由駁回。不料,《時報周刊》報導,同樣要受到「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20天前須向原單位申請出境的曾永權,卻在12日宣布駁回馬英九赴港申請當天,府方高層連繫曾永權,才得知他人在國外,電話關機不通。

究竟是誰核准曾永權的出國申請?黃重諺17日上午表示,根據了解,這項行程是在6月10日到17日,主要目的是到歐洲出席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的會議,申請案的核定時間是在5月9日,由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核定。

黃重諺指出,目前相關法規,對於涉密管制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否申請卸任後出境且於在職機關核定,並沒有詳細的規範。但總統府認為,該案出境時間距離新舊政府交接仍有一段時間,「涉密人員在卸任後的活動申請,若能在卸任後向原任機關提出或照會,對於後續相關工作的協調銜接,顯然較為妥當。」

黃重諺強調,對於類似情形,總統府方面也會檢討並且完備相關制度規定,以落實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