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3日安排行政院長林全備詢,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就二次金改議題質問林全,當年彰化銀行與台新銀行的整併案,最關鍵的簽署公文,怎麼不是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簽署,而是由時任次長的陳樹代行?林全回應,那天因為身體不舒服請假,所以公文由次長代簽,「這有什麼,體制就是這樣。」

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啟動二次金改,林全當時擔任財政部長,允許台新金僅標下彰化銀行22.5%股權就取得經營權,引發爭議。

曾銘宗3日在立院院會質問林全,彰化銀行跟台新銀行當年整併案,程序上有沒有問題?林全回應,二次金改涉及的公股銀行,外面講跟中華開發、元大復華合併有關,其實「都沒有任何關係」。二次金改只有涉及那12家銀行的整併,唯一跟民營銀行有整併的就是台新彰銀案,只是把經營權交給台新經營,台新也是在公開競標的情況下取得經營權,強調程序上沒有問題。

曾銘宗質疑,當時台新彰銀整併最重要的那份簽署公文,為什麼不是財長親自簽署同意,而由當時的次長來簽署?林全回應,當時他去「植牙」,當天身體不適請假,請假當然無法簽署公文,所以由次長代簽,「這有什麼,體制就是這樣」。

林全也強調,「公文雖然不是我批,但我也承認是我們的政策,並沒有逃避」。對此,曾銘宗再次詢問林全,「你是不是同意將彰銀併給台新?」林全表示,並沒有同意彰銀併給台新,當時的招標案,只是讓台新取得經營權,至於要不要整併,那是彰銀和台新的事了。事後媒體追問林全,剛剛質詢到「二次金改」是不是有動怒?林全回應:「我不希望被汙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