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24日召開委員會議,針對前行政院長、準駐日代表謝長廷於總統大選投票日前10日內,在立法委員參選人造勢晚會引述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認定違反公職選罷法,開罰謝長廷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年1月15日為「首都改革陣線」立委候選人潘建志站台,一時脫口說出潘的民調數字,遭對手李晏榕召開記者會指控違反選罷法,質疑被尊敬的民主前輩用假民調打壓。

中選會表示,針對有個人或媒體在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有關民意調查資料之引述、報導及應載明事項等案件進行審議,共計有6件裁罰案件,分別對當事人或公司及其代表人各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除了謝長廷外,前台北市市議員王正德、偉業投資公司所發行「中央日報網路報」及香港商雅虎台灣分公司等,也都在投票日前10日內引述或報導總統候選人民調資料,同樣被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另外,宜蘭縣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邱錫奎發布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因違反公職選罷法對於民調應載明相關事項規定,同樣被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