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爭議延宕至今,停工超過1年,台北市長柯文哲23日要求,遠雄需限期依市府所提7項公安標準、監察院糾正項目進行改善,否則市府將逕行解約。對此,遠雄回應,市府的公安標準本就是設計來勒索的工具,質疑竟還納入復工條件,直言是「用人治的規範,來踐踏民間企業」。
柯文哲23日上午赴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柯文哲報告時重申,儘管大巨蛋擺在那裡,市民會有所不耐,自己的民調也可能會因此下滑,但他仍然得堅持公平正義,柯文哲態度堅硬地說,遠雄若要復工,就得符合市府7項公安標準,且得依監察院所提出的39項缺失進行修正,否則市府將解約,採取斷然處置。
不過,對此說法,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回應,市府的公安標準,沒有入法沒有規範,本就是設計用來勒索遠雄的工具,他質疑,怎麼會是一個市長委由一位副市長,找一個沒有經過國內專家認可的退休人士,研擬後的基準沒有入法、沒有一致標準更沒有驗證工具,「這樣的基準是基準嗎」?
楊舜欽說,市府所提出的基準,有經過議會入法嗎?竟然還用來作為復工的條件,「法治的國家怎麼能用人治的規範,來踐踏民間企業」。他並批評,從過去選前稱大巨蛋是擦屁股工程、到選後又列為5大弊案,「遠雄早已成為柯市府消費的工具」,根本不是為了公平正義和下一代。
至於對市府表示若不限期改善就將逕行解約,遠雄也回應,基於契約,這是市府的權利,但接下來的司法裁量必定勞民傷財,所承擔的價金也絕對比合意終止更高,在柯文哲任內,司法仲裁也絕對不會結束,「這是您的政治謀略」,非遠雄考量範圍,但楊舜欽重申,「遠雄必須捍衛股東、廠商及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