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6日續審《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只要我國軍人在服役期間,涉及刑法內亂、外患、瀆職罪章、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或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有期徒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者,將剝奪或減少退休俸。

海軍中將柯政盛因涉及共諜案經法院判刑,仍可領取終身俸及18%優惠存款優惠,引發爭議,而有這次修法。

此次修法,第24條明訂,未來現役軍官在涉及刑法內亂外患及瀆職罪章外,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中有關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洩密,以及貪汙治罪條例之罪,遭判處有期徒刑而未宣告緩刑,將不發給退休俸。而犯瀆職罪章之罪,有期徒刑未滿7年確定者,則減少退休俸。

另外,針對退休俸的追回比例,只要是涉及24條所列法規,並判刑7年以上,即剝奪其退除給與,就算是已支領者也都要追繳;而3年以上未滿年7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與之5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而2年上以未滿3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給之3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1年以上未滿2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與之2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羅致政在會中表示,無論是現役或退役,只要軍人犯刑確定就剝奪或減領退休俸。王定宇表示,這項修法「就是要從嚴」,王定宇更痛批「許多洩密的退役將領仍然在領退休金、甚至是18%等納稅人繳的錢,社會對此無法接受」。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未來修法內容上大家可以再討論,不過必須從軍、公、教等身分上,還是必須把握住「衡平原則」,避免最後的懲處結果會因為身分不同導致判決有所差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也提到,這次是希望「從嚴」修法,目前將先以軍人給予最嚴格的要求,未來也會針對公教人員及涉及國防產業人士納入討論,希望能有效達到嚇阻及確保國家安全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