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150多名空服員13日上午齊聚於勞動部前,手舉紅玫瑰和白布條,抗議資方要求員工簽下變相勞基法84條之1的「奴工條款」,強制員工6月1日起到桃園報到,片面縮減80分鐘工時,目前已有7成空服員拒簽,並填寫委託書交由工會代為談判,在勞動部前怒吼「別跟詐騙集團簽下賣身契」,並揚言華航資方若不出面解決,將不排除發動罷工。

桃園市空服員工會秘書長林佳瑋表示,華航在5月5日凌晨12點半發簡訊通知空服員,依照勞基法84-1條規定,強制原本在台北松山報到的員工,6月1日起改赴桃園報到,過去一週來,要求內近3,000名空服員簽下《勞動基準法第84-1條之1工作者約定書》,資方片面更改勞動條件已明顯違反勞動契約,要求勞動部正視此事。

林佳瑋強調,華航空勤人員的工時計算方式為起飛前140分鐘報到,飛機落地後60分鐘後算下班,但資方片面要求員工簽下新制,更改為起飛前90分鐘報到,落地後30分鐘算結束工作,前後縮短80分鐘,但空服員要做地面安全檢查、協助行動不便旅客上下機、清點免稅品的工作並未減少。

任職於華航的桃園機師工會發言人陳蓓蓓指出,空服員工作時間若未超過12小時,休息時間為12小時,若飛越洋航線工作超過12小時,就要休息24小時,華航片面縮短空服員的報到和落地時間80分鐘,可以設法將飛越洋航線的工時壓縮到12小時以內,空服員的工作依然沒有做完,就算超時工作12小時以上,休息時間只剩12小時,非常不合理。

陳蓓蓓表示,華航的空服員原本休息時間若超過12小時就有安排外站住房,一旦工時少了80分鐘被壓縮到12小時以內,就會取消外站住房規定,空服員休息時間不夠,也會間接影響飛安,機師與空服員「一機同命」,一定要挺身支持。

桃園產業工會顧問毛振飛說,一旦華航空服員罷工,勢必將癱瘓桃園機場航班,也會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

勞動部指出,雇主如欲變更勞動契約內容及工作規則,應主動與員工及相關工會協商,而空勤組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但仍不得損及勞工健康福祉,並以書面契約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以免空勤人員過勞影響飛安。

華航13日發表聲明指出,自從總部2010年啟用後,機師與其他員工已在桃園報到,其他國籍航空作法也一致,通勤時間和其他行業一樣不列入工時,華航依桃園市勞動局核備標準,與空服員簽署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以因應航空業特殊工作型態,機師及其他國籍航空空勤人員也都已簽署。

在航班飛行時間方面,因歐美航班飛行時間超過12小時,依照勞動基準法第84之1條規定,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等,解決航班無法因工時限制而中途暫停飛航,華航已將旅費津貼從2美元調為3美元,至於原有航班預排休息時間、外站住房的航班都不變,目前已在協調,將視情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