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實施以來,我方多次希望中國協助遣返重大經濟要犯陳由豪、羅福助等人回台,法務部長羅瑩雪日前訪中,也在一場與中國公安部的會晤表達需要中方協助。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7日表示,中方回應雖然釋出善意,但是,中國機關存在「各行其是」的現象,公安部負責緝捕要犯,只能表達在「執行面」儘量配合。

法務部7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執行成效與展望」,並提及羅瑩雪此次訪中是以公務現職身份前往,堅持對等尊嚴,且兩岸決策高層會晤有助彼此認識、解決問題、強化執行。

有關指標性重大經濟犯的遣返進度,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上午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羅瑩雪向公安部提出一些需要中方協助遣返的經濟罪犯,包括陳由豪、羅福助等,對方則回應會儘量在執行面配合,法務部認為已釋出善意。

不過,陳明堂也坦言,中國狀況跟台灣不太一樣,有些機關要相互搭配執法,部分還存在「各行其是」的情形。公安部雖然負責要犯緝捕,但只能在執行面儘量配合,會談時間有限,雙方也不可能聊得太細。

行政院長張善政在院會中聽取報告後表示,兩岸共打協議執行7年,對於電信詐騙、網路犯罪、毒品走私等犯罪打擊,皆有相當成效,是有感的協議。羅瑩雪此行除了穩固過去的基礎,也拓展雙方新的合作方向,如假釋與受刑人的人權等。

法務部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至今年2月29日止,合作請求案件計80,502件,完成65,149件,完成率達81%。重大案件如102年4月,國內檢警專案小組透過合作機制,得以迅速將高鐵炸彈客胡宗賢遣返;102年5月,兩岸首次海上合作查緝行動,破獲「笙宏號」貨輪走私毒品案。

陳明堂也在記者會中強調,兩岸藉由共打協議,中方已經協助遣返460人回台,平均一個月6個人,不是沒有成效,只是法務部希望中方也能配合緝捕幾位「大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