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22日晚間突然發出新聞稿指出,逾期未繳納汽燃費之車主者,其中屬於只有101年期處分書者,共153,646件,因行政流程未完備,全數予以撤銷。原來是公路總局22日得知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將針對此事召開記者會,才緊急發出新聞稿。但更誇張的是,第一線的監理所公務員8天前就發現此疏失,並呈報公路總局,但總局擺爛不理,直到立委要召開記者會時,才趕緊處理。

公路總局22日的新聞稿指出,機車汽燃費於101年以前是隨換發行照一次徵收2年,102年免換行照實施後,101年之前因未換行照而積欠汽燃費之車主,公路總局是在1034月或10311月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書限期繳納,但因未依公路法規定辦理2次通知而處罰,交通部業已糾正公路總局,惟101年期處分書於挑檔時,因未予以排除而寄發,公路總局表示,將全數予以撤銷罰鍰處分。

但這個「排檔」錯誤,背後還有故事。原來是陳情人蔡先生前天收到郵局的燃料稅催繳罰單後,想當場在郵局繳交,豈料,郵局跟他說,郵局不能收、超商也不能收,要他跟監理單位聯絡。

蔡先生表示,當他打電話到監理單位時,並告知罰單車牌號碼後,承辦員告訴他這張罰單「不用繳了」、「不用理它、 撕掉就好」、「我當下是嚇了一大跳,想說國家的罰單還可以不用理它,撕掉就好」,他害怕會不會過個23年又寄來說「你根本沒有繳」,因此,就跟立委羅致政陳情。

羅致政表示,他瞭解後知道,1041026日交通部訴願決定書裁定,因為102年燃料稅是與行照換發一起繳納;但102年行照換發與燃料稅繳納分開;分開後,要繳納則必須有3道程序:1、寄發第一次燃料稅通知;2、雙掛號催繳;3、寄發300-600元的罰款通知。

其中,只有欠繳101年度燃料稅者,交通部沒有依照這3道程序,就直接寄出15萬多張罰單。等到發現錯誤後,羅認為,交通部卻想要私了;直到他22日發出記者會採訪通知後,交通部官員才緊急發出新聞稿表示,這15萬張罰單不用繳。

對於交通部何時知道犯錯了,出席記者會的交通部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朱大慶及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2人坦承,都是22日才知道此事。

不過,出席的第一線主管的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課長王梅香則說,這15萬張罰單是上週一(14日)寄發;上週二(15日)就接獲民眾電話查詢,就發現怎麼會誤寄處分書。這時她立刻指示同仁不要處罰這些民眾,也「請同仁回報(公路)總局已經寄出去這些資料,要不要請中華數端公司把資料拿掉?」

羅致政追問,「你們回報公路總局後,公路總局什麼指示下來?沒有指示?」王梅香點頭並表示,「這是站在民眾的公平正義」。

羅致政接著詢問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第一線的監理單位回報後,公路總局有沒有回應?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對第一線監理單位有指示,對不對?林義勝說,「對」。為何公路總局這麼遲鈍?林說,「也許公路總局內部通報程序必須檢討」。

至於為何會犯錯,林義勝表示,「是電腦挑檔檢核程式上漏排除了這一塊」。監理系統是委託中華電信數據公司,但是,程式檢核會請監理所處理。

至於15萬收到罰單的民眾,有多少人已經繳費了?林義勝說,到22日晚間統計,有10,802件已經繳納了。公路總局會在2週內辦理退款動作。若併同102年之後沒繳納汽燃稅的罰單,公路總局催繳的程序並沒有問題,還是要繳納。

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23日表示,他們是22日才知道誤寄15萬份罰單。   圖:林朝億/攝

第一線主管的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課長王梅香23日說,上週二(15日)就接獲民眾電話查詢,發現誤寄汽燃稅處分書。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