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李俊俋8日質詢時表示,多年來婦聯會收了近千億勞軍捐,可是全部沒申報過。對此,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他支持人團法修正時應該制訂罰則。

立法院8日進行行政院長施政報告及備詢。李俊俋質詢時問及,婦聯會的全名是什麼,用什麼名義登記?陳威仁表示,是「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於民國79年,用政治團體身份登記在內政部底下。

李俊俋接著指出,不只婦聯會這個身份,它還以財團法人身份「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86登記在內政部底下,直到103年衛福部成立,改列衛福部。

李俊俋接著問,政治團體是不是每年要向內政部申報決算報告、收支結算表及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婦聯會從79年登記至今有沒有申報過?

陳威仁表示,「沒申報過」,按現在的法規,沒辦法處理,因為,法規沒有罰則;但為了要求政治團體接受監督,所以內政部希望政治團體能把他們的決算送到內政部,而主要的政治政黨都有送。

但李俊俋指出,人民團體法第34條規定它應該要交這些預算、決算,有沒有要求婦聯會改善?

陳威仁表示,內政部每年都有去函婦聯會要求改善。而內政部也認為,未來修改的人團法或政黨法,在這裡面應該要有罰則。

至於婦聯會的主要收入是勞軍捐,李俊俋詢問有無法律或行政命令依據?張善政則說,「那年代那麼早,我懷疑它有法源」。

至於用什麼理由將勞軍捐交給婦聯會?張善政說,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李俊俋則說,當初把勞軍捐交給婦聯會處理只基於一句話,「宋美齡說,把這個交給婦聯會處理」。

至於34年的勞軍捐共收了多少錢?張善政說,快1千億元。而李俊俋則說,共9693千萬元,還不包括反共愛國捐。他詢問,這個問題要不要處理?

張善政則說,這件事情應該釐清,這9百多億元錢用到哪裡去,是不是有用到勞軍相關用途?把它整個財務狀況搞清楚。

根據人民團體法第34條規定,人民團體應每年編造預算、決算報告,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但決算報告應先送監事會審核,並將審核結果一併提報會員(會員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