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直到現在還欠缺了一樣東西,那就是尚未對國內外明白宣告「台灣是一個國家」。雖然有「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說法,但還是沒有「台灣是主權國家」的主張,我想這是我們必須檢討並改正的問題。

中華民國從以前開始就存在,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則是在內戰中占領中國大陸的政權,這是大家一直以來的認知。

而我則是在1991年明確地翻轉了這個認知。

我的主張是,現在的中國大陸政府依法占領且統治著中國大陸,所以我承認中國大陸的中共政府,而且兩岸的戰爭也應到此結束,從今以後應該彼此進行對話才是,我是這麼主張的。

到此我已經針對「一國兩制」的形式做了說明,但這樣還是不夠,應該是「兩個國家」的想法才是正確的,因此我們應該更進一步,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旦承認了中共,對岸就是「新的國家」,而這邊就變成了「舊的國家」。

而這個「舊的國家」已經改變了,現在的中華民國,已經不是過去的「民國」,而是包括內容的一切都已經改變的「第二共和」(New Republic)。

1998年年底廢除了台灣省,然後憲法內容也做了相當的修改,但是憲法第4條裡關於領土的規定維持原狀。這個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與增修條文第4條第5項,記載了很有意思的內容。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因為國民大會已經廢除了,所以增修後的現行憲法條文已經變更為「若非經立法院與公民投票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內容雖然沒有改變,可是如此一來,這一條就變成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適用。因為台灣現在依法統治的區域包括了台灣島、澎湖諸島、金門島以及馬祖島,所以可以說明這裡是我們的領土,因此沒有必要特別透過修憲來列舉台灣是一個國家的條件。

就算真的這麼做了,不只是中共,連美國也會受到刺激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於1949年從中華民國分裂出來的,所以不論是以前還是以後,中華民國都會一直存在,而在中國大陸之上的,則是分離出來的新國家。

我認為這個想法是最妥善,而且符合過去事實的。

在變化的過程中,台灣現在的認同問題已經發展出了「台灣中華民國」的意識。雖然是重申,但中華民國已經不是以往的中華民國,而是「New Republic」,也就是所謂的「第二共和」,雖然不知這個說法會是由誰在什麼時候明確提出,但總有一天非得這麼做不可。

作者:李登輝(前總統)

(編按:前總統李登輝在2016年出版新書《餘生:我的生命之旅與台灣民主之路》,新頭殼特別與大都會文化合作,摘錄書中部分內容,此篇為書摘的最後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