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新聞敲詐」的21世紀報系總編輯沈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24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人民幣6萬元。宣判後不久,中央電視台播出沈顥在庭上認罪,鞠躬道歉的片段,中國網路媒體則被「通知」採用新華社通稿,新聞自由完全受到限制。 

BCC報導,2014年9月3日中國警方宣佈偵破一起「以輿論監督為幌子、通過有償新聞非法獲取巨額利益的特大新聞敲詐犯罪案」,逮捕涉案的21世紀網主編等8名犯罪嫌疑人。上述人士利用所謂「正面報導」誇大事實、掩蓋公司問題,用「負面報導」逼迫企業支付合作費用,進行攻擊敲詐。 

2014年9月25日,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等30人被警方帶走,21世紀報系旗下的21世紀網則被吊銷所有網站資質,人員全部遣散,公司註銷。2015年8月20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BCC報導,中國媒體人的社交媒體平台23日傳出關於沈顥案的報導「通知」,要求中國各網站「嚴格按照新華社通稿報導,不炒作,不派記者採訪」。果然,24日的新聞報導全是新華社通稿。宣判後不久,中國央視播出沈灝在庭上認罪,鞠躬道歉的片段。 

沈顥在庭上做了3點認罪陳述。第一,對公訴人剛才陳述的21世紀傳媒單位犯罪的事實、罪名、證據,沒有任何的異議,沒有任何的意見;第二,單位犯罪,作為公司的總裁,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第三,向因單位犯罪而受害的企業賠禮道歉。 

該案發生後引起廣泛關注,媒體業人士表示,此案反映中國缺乏良性輿論監督環境和體系的問題;也有媒體人士分析,官方這回整21世紀和沈顥,一是他們得罪某個強大的利益集團,二是迎合黨國整治媒體的訴求,三是相對於南方三大報系,21世紀屬於小眾,內容上難以管死,於是選擇直接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