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羅冠聰、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控妨礙警察值勤一案,22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預審,裁判官將案定於明年5月3日開審,黃之鋒向法新社表示,他估計審理結果是對他判處監禁,「我願意承擔組織運動的責任」。

去年6月,黃之鋒等人在中聯辦門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事後被控阻差辦公。《明報》報導,4名被告黃浩銘(26歲)、陳偉業(60歲)、羅冠聰(22歲)及黃之鋒(18歲)22日簽署控方準備的「承認事實」,控方表示開審時將有3名警員作供。

黃之鋒是香港雨傘運動年輕的代表人物,去年為了爭取「真普選」,發起為時2個多月的雨傘運動,也讓他到後來受到多重指控。2014年6月,黃之鋒等人在香港中聯辦前舉行了小型示威,抗議中國國務院公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抗議者當場焚燒白皮書的大型自製道具,後來被妨礙警察值勤罪,可判處2年徒刑,但4人都沒有認罪。

德國之聲報導,上述案子22日在裁判法院預審,將於明年5月再審。黃之鋒向法新社表示,他預估將被判處監禁,也願意承擔組織運動的責任。其實黃之鋒明年2月還將面臨另一件案子──2014年9月26日香港學生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案,他被控煽動及參與非法集會,可判處最高5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