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撰寫並在台灣出版《洗腦的歷史》一書,中國作家傅志彬4日遭江西省法院判處近2年有期徒刑。律師表示,在中國紀念憲法日這天,這項判決「違憲」。

傅志彬是江西省南昌市人,經商兼紀錄片製作人、網絡作家。他因撰寫《洗腦的歷史》,2014年9月10日遭南昌市警方逮捕,後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法官4日一審判處1年10個月徒刑,罰金15萬人民幣。

辯護律師張贊寧表示,傅志彬承認印書、賣書事實,但不承認自己有任何違法行為,而該書評析了人類歷史上各種思潮、宗教、主義對人類社會產生的負面作用,這項判決顯然「違憲」。

中央社報導,傅志彬的著作《洗腦的歷史》批評中國進行「意識形態控制」,中國以「非法經營罪」為由判刑,這項控告通常用來關押活躍人士。法院也判處另3名涉及出版的人士6個月至1年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