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1日火速提出《食安法》修正草案,增修「輸入之食品及食品原料,經輸出地(國)官方證實非屬食品用途不得製造」,衛福部食藥署長姜郁美還大表贊同。但民進黨團卻不以為然,2日指頂新案無罪是彰化地院誤解法律規定,非食安法缺失,現行《食安法》本來就管制原料,並無立法漏洞。批評國民黨提出的修正案不僅是烏龍修法、更像是「頂新解套條款」。

國民黨立院黨團1日召開記者會,指已提增訂食安法第15條第11款「輸入之食品及食品原料,經輸出地(國)官方證實非屬食品用途不得製造」修正草案,彌補食安法漏洞。

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2日進一步說明,食安法本來就管制原料,並無立法漏洞,頂新被彰化地院無罪,並非現行食安法規定有缺失,而是彰化地院誤解法律規定。他指出,國民黨所提增訂食安法第15條第11款,看似讓食安法的規範更加清楚,仔細審視卻可以發現不僅是烏龍修法、更像是「頂新解套條款」。

他解釋,《食安法》第15條第7款已明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攙偽或假冒」之製造、加工、調配」。第9款更指出「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他指出,食安法第15條第7款、第9款之規定已經非常嚴謹且周延,只要國人無此習俗供作飲食(如:食用地溝油、餿水油),毋須考究其他國家對於食品或非食品用途之規定。但國民黨團提案一旦通過,不但將誤導未來二審法院依「不溯及」而判決頂新無罪,更為頂新脫罪,並將使修法前所有國外地溝油、餿水油、飼料油、病死豬之事件「一併全部解套無罪」。

他表示,頂新毒油案無罪判決已讓食安雪上加霜,國民黨團此修法動機相當可議,請國民黨團釐清修法目的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