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這會期預定12月15日結束,可以預料,為了在選舉前趕業績,朝野政黨一定會在這兩星期內,匆匆忙忙通過許多法案。國民黨立院黨團1日就召開記者會,提出食安法第15條修正草案,希望能進程序委員會,準備在院會逕付二讀。在頂新案判決出爐,國人罵聲不斷的時候,這種火速修法的做法,看似呼應民意,其實就是立法院草率立法的典型例子。

進步國家的國會立法,都要經過聽證會、委員會專業審查,以及院會二讀、三讀的程序,目的就是要維持立法的一定品質。食安法修正案打算逕付二讀,國民黨想的不見得是國民健康,主要還是要搶食安議題的選舉紅利。

現在食安議題炒得火熱,任何修理頂新,以及嚴格管理食安的作為,都是政治正確,誰先做,就先搶分,國民黨黨團料民進黨也不敢阻擋,這個時候提食安法修正案,並且要求逕付二讀,怎麼看都是穩賺不賠的政治動作。

只是這種政治動作太猴急,政黨利益的考量太明顯了。

當然,假如修法確有其急迫性,而且能確保修法、立法的思慮周全,即便過程中政黨姿勢難看,也是無可厚非。

但坦白講,食安法是有必要檢討,但並沒有急迫到必須跳過正常立法程序,用逕付二讀的方式,趕在兩三天之內通過的道理。

可能有人會覺得,反正在這個節骨眼上,朝野各黨不會有反對意見,逕付二讀有無不可?

問題就在這裡。法律的制訂或修改,不只是國會裡朝野政黨的事,也不能只是籠統地推說是順應民意。為什麼要有聽證會? 法律的制訂或修改,一般來講,都是牽涉廣泛、影響深遠,所以聽證會要有主管機關的意見,要聽學者、專家的意見,而且更重要的,必須聽相關利益團體,也就是業者以及消費者團體或公益團體的意見。

為什麼要有委員會裡的政策辯論?為什麼委員會裡的政策辯論要公開透明?就是要政黨及政治人物清楚表明他們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及理由。這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和問責政治。

為什麼先進國家有關聽證程序都是法治化?為什麼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提到國會改革時,特別強調聽證制度的法治化?就是要從根本防範像這次食安法修正案想逕付二讀的草率立法。

修食安法提「頂新條款」不會有爭議?如果不辦聽證會,沒有委員會的討論,就會有爭議。

為了選舉,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甚至連立法院長,都洋洋灑灑談了一大堆國會改革的事,其實要國會改革,現在就可以從不要草率立法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