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卓士昭26日表示,兩岸貨品貿易協議(貨貿)並非全數貨品皆適用48小時快速通關,依規定須經主管機關檢驗或審核,或是海關認為需要加強查驗的貨物,必須符合檢驗程序後才會放行。他表示,貨貿不但不會讓黑心食品進入台灣,反而可以加強兩岸食安方面合作,杜絕黑心食品。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6日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經濟部次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談判進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第12輪貨貿談判,雙方共識「報關盡可能在48小時內放行」。民間團體質疑,48小時通關的壓力,將降低海關邊境檢驗比率,造成食品安全把關的漏洞。

對此,卓士昭指出,對於近期有部分人士憂慮,貨貿協議將使兩岸貨物通關程序更便捷,嚴重影響食品安全。他說明,「並非全數貨品皆是用48小時快速通關」,依規定須經主管機關檢驗或審核,或是海關認為需要加強查驗的貨物,則必須符合檢驗程序後才會放行。

他指出,我國對於所有進口食品都會進行抽驗,檢驗合格後才予以放行,不論進口食品是來自中國,或來自其他國家、地區,農委會、衛福部及海關均嚴格把關,不因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署經貿協議而有差別待遇。

他說,如果發現產品有違規,除不得輸入外,將提高風險管控、調高查驗抽驗率或加強其他管制措施,「貨貿不但不會讓黑心食品進入台灣,反而可加強兩岸食安方面的合作,絕決黑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