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11日公布市售花生製品中黃麴毒素污染監測結果,除了之前已公布過的金門貢糖、龍潭花生軟糖外,連鎖火鍋業者「極鮮」板橋店內的沾醬所使用的花生粉,也被驗出殘留致癌的總黃麴毒素55ppb,比法定標準的15ppb多了2.57倍。

 

食藥署於3月至10月間共抽驗218件花生糖、花生粉等製品,檢驗黃麴毒素殘留量,共7件不合格,除了之前已公布過、且已限期改正完畢的宏龍一口軟花生糖、全聯實業販售的花生牛奶酥、金門鹽酥貢糖、迪化街販售的花生粉外,又新增2家廠商違規。

其中,連鎖業者極鮮火鍋板橋店的花生粉超標,已完成回收銷毀17.4公斤,並限期改正完成;而桃園瑞隆商行販售的花生粉,也被驗出總黃麴毒素殘留22.4ppb,共銷毀1.8公斤。

食藥署指出,黃麴毒素對人類及動物具肝臟毒性、免疫抑制性、致畸胎性及致癌性,其中,黃麴毒素B1為已知致癌性最強的天然物質,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已將黃麴毒素列為人類第1級致癌物質。花生、玉米、堅果與穀物等農作物於田間或收穫後,受黴菌侵襲即會自然產生黃麴毒素,受污染的農作物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原料,均會導致黃麴毒素進入食物鏈。

因此,若民眾要購買花生類產品,食藥署提醒,應確認產品包裝是否完整無受傷或破損,開封後,產品應保存於乾燥環境,避免受潮。

至於違規廠商,食藥署科長王慈穗說,若業者未依命令回收銷毀,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而未限期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抽驗廠商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也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