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選前換柱,主席朱立倫、秘書長李四川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搓圓仔湯」案,台北地檢署6日偵查終結,以「犯罪嫌疑不足」理由,將朱立倫、李四川2人以不起訴處分。處分書指出,朱立倫、李四川與洪秀柱的會談過程,均查無錄音檔或錄音帶存在。
針對朱立倫、李四川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一案,6日上午,由特偵組主任郭文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案不起訴的理由。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朱立倫、李四川曾於9月18日、22日、29日及10月3日先後單獨或共同與洪秀柱會談。特偵組調查發現,9月18日朱立倫與洪秀柱會面,該會面是洪秀柱向朱立倫請求競選金費,論及選情分析及反應民調外,並未提到有關洪秀柱是否更換或調整事項。
處分書指出,9月22日、29日及10月3日,朱、李確實有以民調不佳、黨內反彈等由,向洪秀柱表示是否自行宣布放棄競選總統。上述會談過程均查無錄音檔或錄音帶存在。
處分書指出,朱立倫、李四川要求洪秀柱放棄競選活動,主觀上並無妨害選舉之故意。朱、李身居黨政要職,對於選舉成敗和政黨興衰有承擔之責,對民調不佳的洪秀柱提更換候選人的要求,是出於實現政黨功能和尋求勝選考量,與「惡意妨害選舉」犯罪故意有別。
處分書指出,朱、李並未對洪名示「朱洪配」建議,縱使有「朱洪配」表示,僅是基於勝選考量的競選搭配,並非交換退選的條件。
針對「3千萬」支票部分,處分書指出,該支票發票人為國民黨、日期為2015年9月30日、付款人為永豐銀行中崙分行、票號AII349681號,面額3千萬元、受款人記載為「憑票支付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洪秀柱政治獻金」,並非洪秀柱放棄競選活動條件或對價。
基於這些理由,台北地檢署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被告朱立倫、李四川均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