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菲律賓就南海主權爭議提出訴訟、要求國際法庭仲裁一事,聯合國常設仲裁法庭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7設立的仲裁法庭,自己有權審理菲律賓針對中國提出的仲裁案,仲裁法庭預料,結果可在2016年以內出爐。
BBC報導,中國聲稱對南海大部分海域擁有主權,2012年與菲律賓發生海上對峙後,便控制位於菲國經濟區內的黃岩島。2013年1月菲方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北京拒絕參與,並在2014年12月發出書面聲明,指稱常設仲裁法庭對菲律賓提出的南海案不具管轄權。中國認為,南海問題是領土主權之爭,不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管轄範圍;而菲方主張該案牽涉海事權益。
外電報導,海牙仲裁法庭指出菲律賓與中國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國,須受爭端處理條款的約束,北京拒絕參與仲裁程序,並不剝奪仲裁庭的管轄權,而且,菲律賓單方面推動仲裁程序,也不是濫用爭端處理機制。
法新社發自海牙的消息指出,海牙仲裁法庭對南海案具有司法管轄權,已經計畫繼續舉行聽證會,聽證會不對外開放,但仲裁法庭將考慮允許相關國家派遣小規模代表團旁聽。
聯合國常設仲裁法庭於1899年建立,設在荷蘭海牙,鼓勵國家、組織與個人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而中國和菲律賓都是成員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