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將正式啟動換柱,民進黨立委陳亭妃6日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質疑「換柱」將是史上最大的搓圓仔湯事件,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84條,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此,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有人檢舉就查,但她也強調,要有期約、威脅證據才構成「搓圓仔湯」,臆測、想像不能做為犯罪事實。

陳亭妃上午在立院總質詢時,質疑國民黨現在啟動的換柱行動,「是史上最大的搓圓仔湯事件」,國民黨主席朱立倫3度勸退洪秀柱,已經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84條》,「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百萬以上、2千萬以下罰金,且預備犯也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89條則規定,黨內初選適用之。

陳亭妃問羅瑩雪,是否有人檢舉就會辦?羅瑩雪說,「是,有人檢舉就會辦」,陳亭妃隨即說,「好,我就正式檢舉,看你們辦不辦」。不過,羅瑩雪強調,有沒有違法還是要從個別案件認定,不是用臆測判斷,她也不會介入調查,否則就會變成是指揮辦案。

行政院長毛治國則強調,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產生,選罷法都有規定,對於選務也有相關法規,「行政部門會依法行事」。

稍後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時,則為「換柱行動」護航。她問內政部長陳威仁,政黨更換總統候選人是否違法?陳威仁說,政黨如何提出候選人,以及在參選前最終決定候選人是誰,政府都尊重政黨決定,也是政黨自由運作範圍。

王育敏再問羅瑩雪,政黨更換候選人有涉及違法嗎?羅瑩雪則表示,若有涉及期約、威脅等手法,迫使有意參選人退選,才會構成犯罪,若沒有則無違法可言。王育敏追問,在野黨質疑換柱涉及搓圓仔湯,是否無限上綱?羅瑩雪則說,臆測、想像當然不能做為犯罪事實。王育敏滿意地表示,各政黨本來就有其運作方式,在野黨不應該任意扭曲法令、試圖抹黑,這是不必要的。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6日為換柱行動護航表示,政黨有其運作方式,在野黨不應任意扭曲法令。圖:符芳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