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網路現象,非常值得拿出來談一下,事情是這樣的:有一篇劉墉的文章出來後,非常多人都大讚有道理在網路上被瘋狂分享與傳播。然而,那篇文章雖然有部分文字是劉墉所寫,卻被斷章取義,另外還加了一些改文者自己的結論。

由於文章在網路越傳越盛,最後劉墉的兒子跳出來澄清,表示該文並非父親所寫,雖然使用父親的文章所修剪而成,也出示原文,並表明原文的意思並非改動後的文章之意,請大家將文章下架,不要再傳播。

照理說,當事人都出面澄清,文章應該就此下架才對。然而,並沒有,反而有一些人堂而皇之的說,文章誰寫的沒關係,也不重要,我覺得這篇很有道理,應該好好推廣傳播。

顯然台灣不是一個注重著作權法的東西,修改別人文章被抓包之後,且被當事人要求下架之後,還是有人繼續堂而皇之的傳播,這種完全不尊重作者的心態,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卻還大辣辣的贊同文章中所談的道理,真是不怕別人知道自己的雙重標準?

好歹也拿掉劉墉,再將文章傳出去,遺憾的是並沒有,認同該文章的人繼續大辣辣的栽贓劉墉,然後傳播自己認為有道理的文章。

我發現,這個社會上原來有一群人,想罵人卻又不敢(或不能)用自己的文字寫,只好找來別人的文章,躲在別人的文章後面,去罵那些他們想罵的人(或現象)。

這是為什麼即便被抓包文章是假,也繼續不要臉的廣傳,因為這些人的心中早有某種定見,只是剛好有篇文章可以表達其見解,是以拼命使用之,管你使用這篇假文章是否違法或根本是篇狗屁不通的文章。

為什麼說狗屁不通?

因為這篇文章,透過堆砌中、美兩國對於教養子女態度的差異,想要指控中國的孩子只想要享受自由與權利,卻不想要盡義務與責任。雖然說,社會上的確有這種只想要享受權利和自由的人,卻不只是青年人,很多老人也是,也不只是中國人,世界各國人都有這種人。

然而,這篇文章卻使用修辭排比的方式,讓讀者相信假作者所想指控的:中國(其實是台灣)的年輕人都自私自利,很難管教,不忠誠,不負責任,被寵壞了,根本不配享有自由。

文章的結論(意圖)更是惡劣,意思是年輕人不配享受自由,因為不負責任。

整篇文章犯了過度推論、以偏概全、偷換概念、移花接木、二分法等邏輯謬誤,根本是不及格的爛文章,卻只因為能夠表達某些人內心的憤怒或偏見而大受頌揚。

這些人從來不去檢驗自己的智識程度,甚至被公然指責有錯仍然假裝沒看見,只想躲在別人的文字後面對自己不滿的對象進行控訴,卻看不見自己正在犯的錯誤。

姑且不論從政治哲學的角度來看,一個人享受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享受的基本自由,需要進什麼責任?言論、集會結社、工作權、投票、選舉、生命財產、人身安全(免於暴力傷害)等等的自由,都是天賦人權不是需要去做甚麼才能享受,而是生下來就具備了,結論在沒有明確定義自由權利所指涉為何的前提下,根本無效,用來證明結論的論證也只是修辭堆砌而非邏輯推論,還充滿邏輯謬誤,基本上也是無效。

一篇無效論證的假文章,只因為能夠讓某些對年輕人的作為不滿的大人宣洩情緒,明明當事人已經出來反駁且希望下架,卻還是罔顧作者本人的意願而拼命轉翻與認同。這種年輕人很糟糕我得要譴責,自己很糟糕是不得已請大家假裝沒看見的雙重標準,真是好棒棒的道德彈性。

退一步來說,盡了責任才能享受自由的話,最沒有資格指責年輕人只追求自由而不盡責任的就是大人了。孩子生下來,不過白紙一張,把孩子養成只會拿而不會復出的小皇帝,最大的責任不就是寵壞小孩的大人?結果今天卻有一大群大人敢跳出來罵這些被自己的世代群體寵壞的年輕人,還過度推論的把部分年輕人的惡行惡狀,視為整個年輕世代的作為,真是荒謬可笑到無以復加?

很怕別人不知道自己文本解讀能力的低劣,邏輯思考能力的欠缺,輕易的就能被一篇胡說八道的文章誤導,也不需要以贊同明顯違法且不實的文章,來公告大眾吧(如果作者本人要控告轉發文章的網友,自己著作權與人格權受損,是可以的喔)?

作者:王乾任(社會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