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傳出14歲國中生租借電動自行車,撞死老婦人的意外,針對近年來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意外頻傳,交通部官員15日表示,年底前電動自行車需佩有牌證的規定,會正式上路。

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賴振昌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電動自行車雖然時速不快,但因為不用考照、不必戴安全帽也不用牌照,上路後有安全疑慮,且一旦發生事故,交通責任也較難釐清。賴振昌表示,「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2者外型雷同,但相關規定卻不一樣。

賴振昌指出,電動機車因比照一般機車管理方法,故有年齡及考照的限制,但電動自行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歸類成慢車,且不需考照、不用戴安全帽也沒有年齡限制,導致許多學生在騎電動自行車時,容易產生安全問題。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表示,最慢年底前,交通部相關的規則就會上路,包含要求電動自行車需佩掛類似識別管理證的「牌證」,「讓別人知道你是誰」,尤其是父母,可以避免小孩偷騎電動自行車出門,但不需要繳牌照稅。至於是否強制騎乘電動自行車應戴安全帽?他表示,不排除列入立法討論。

另外,賴振昌指出,101年至103年,短短2年時間,18歲以下駕駛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從81件增加到190件,成長1倍。賴振昌呼籲,交通部應立即對相關的電動自行車做出更具體的規範,教育部也應該對學生加強宣導。

對此,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楊國隆回應,如果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很難要求各校禁止,但教育部站在維護學生安全的角度來看,仍會要求各校加強向家長與學生宣導,盡量不要使用電動自行車。他也表示,「希望交通部能夠盡快修法」,如果修法通過,教育部會依法配合禁止。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表示,年底前電動自行車需佩有牌證的規定會正式上路。圖:陳毅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