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造成近500人受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6日宣布,只要傷者的家屬是公教人員,即可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止上班15日,但仍可領薪水;另外還可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家庭照顧假,加總共可請20天有薪假。

人事總處指出,這次八仙樂園塵爆事件傷者眾多,且大多為青少年,需要長期醫療與照護,為關懷傷者家屬照顧及陪伴的辛勞,對於傷者之家屬為公教人員者,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止上班15日。

人事總處表示,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因人為或意外災害(如這次塵爆事件)有重大傷亡者,得在15日範圍內,由各機關(學校)視實際需要給予當事人停止上班登記,薪水照領。另外,當事人可以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相關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不過,根據原有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只規定「天然災害」,但行政院長毛治國火速在6月29日通過修法,新增條文指出,為利各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面臨人為及意外等非天然災害之停止上班及 上課相關規範有所準據,因此增訂該條文,除了天然災害外,也將「核子事故及其他人為或意外災害」列入停班停課標準中,相關災害則包含火災、爆炸、公 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 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

至於民間企業家屬之請假程序部分,行政院則鼓勵雇主給予彈性、包容、從寬處理。